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10号),聚焦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率、优环境,解决制约我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1133”战略实施,建设物流枢纽、发展流动经济,现就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便利群众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设国家重要物流枢纽,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支撑区提供物流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行业物流总费用控制在18%以下。物流园区及物流通道不断完善,四级物流体系初步形成。传统物流不断壮大,冷链物流、电商物流、信息服务、城乡高效配送等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物流龙头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配合)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物流通道建设。加快陆上通道建设,谋划金沙江四级航道和楚雄机场物流园区布局,打通南向高速通道,实现与湄公河、磨憨、瑞丽等国际口岸的高速链接。建立快捷、衔接的城市配送、城际配送和农村配送集疏运通道,打造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连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物流枢纽。(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整合物流资产,建设粮食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发展加工和贸易业,推动广通物流园区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云甸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铁联运设施,努力把楚雄国际物流基地打造成为全省重点物流产业园区之一。以农产品、机电产品、消费品市场和供应链基地为重点,加快建设楚雄商贸物流核心区。整合物流资源和项目,发展冷链物流,努力把元谋特色农产品物流园建设成为全国果蔬物流基地。加快建设禄丰勤丰物流园区,发展工业物流和仓储配送,努力打造成为滇中经济区制造业供应链基地。加快发展矿产、农产品贸易和公路港服务,把永攀商贸物流中心建成川滇渝重要物流节点。(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和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禄丰县人民政府配合)
(三)建设县乡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楚雄快递物流园、县级物流分拨中心、乡镇(社区)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小区)物流服务点,搭建经营和监管平台,解决物流进农村、进社区“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0年实现县级物流分拨中心、乡镇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村级、社区物流服务点覆盖50%的行政村和5000人以上小区。(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推进城乡统一配送。实施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建设城市、城际、城乡、乡村高效配送网络,培植10户以上城乡配送骨干企业,以配送信息平台整合物流和运输资源,优化配送路径,开通周边城市物流专班,补齐城际配送链,实现与农村物流体系无缝对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便利群众生活。(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五)以农产品为重点建设一批商品交易中心。建成楚雄中农联·环球农批会展交易博览中心、姚安滇中蔬菜交易市场;完善元谋蔬菜批发市场,整合南华野生菌交易市场和野生菌信息港功能,建设野生菌交易中心。支持城乡农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培植交易额10亿元以上市场5个,每年新建改造城乡农贸市场不少于6个。增强西南义乌国际商品博览城、滇中大商汇等市场集聚辐射能力,争取全省坚果、果蔬、彝药材交易中心落户楚雄。(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保障生鲜农产品质量、提升生鲜农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在蔬菜、水果、畜禽、野生菌、花卉等主产区和集散地布局、建设一批适应不同农产品储运需求的产地预冷、保鲜及销地冷藏、冷冻设施,满足高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需求。(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选择价值链高、产业链长、协同性强的商贸物流、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冶金等产业,培植核心企业,建设以智能化供应链高效协同平台为基础,核心企业和核心成员为主体,小微企业广泛参与,供应链金融为特征的智能化供应链体系,协同产供销环节及资源和要素,以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供应链金融发展。建设全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交通、商务、邮政及公安、工商等部门大数据开放共享。支持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平台建设,做大平台经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支持物流企业转型升级与吸引百强企业落地并重,采取合资合作、并购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物流企业,培育10户营业收入上亿元、具备较强影响力的物流龙头企业。支持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到州外或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境外物流服务网络,提升物流服务能力。鼓励大型工业、建筑、商贸企业整体剥离物流业务成立社会化、专业化物流企业。依托各类产业园、“双创”中心吸引高端人才,孵化小微物流企业。引导和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满足多样化物流需要。支持物流企业申评国家3A以上级物流企业及3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资质。(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打造供应链管理集团。整合州县国有商贸物流资产,特许部分商贸物流园区经营权,与省级跨国物流企业集团合作,吸纳社会资本,组建楚雄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政府投融资、基金管理、参股重点物流企业及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运营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的投、融、建、管、营并重的市场主体,主导产业发展,提升我州在全省物流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州国资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抓实物流产业精准招商。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德胜物流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谋划楚南经济带和元谋港、楚雄空港和禄丰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等一批建链、补链、强链物流项目,以国内100强物流企业和省内10强物流企业为重点,加大全产业链招商力度,引进一批具备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物流企业落户我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案”的要求,加强跟踪和服务,确保签约项目落地。(州投资促进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政策措施
(一)保障建设用地。将物流设施作为准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楚雄州物流枢纽建设规划的各类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并享受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和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促进消费升级有关政策。物流用地执行工业用地价格,推行“先租后让” “租让结合”“分期缴纳”等多种用地供地方式和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物流设施的政策。在用地布局、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予以倾斜。(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降低企业税费。执行《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有关政策,对入驻物流园区、县级物流分拨中心的物流(快递)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营业、分拣及仓储用房给予租金补助。落实税费优惠和路桥费减免等政策,切实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州财政局、州税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配合)
(三)创新园区管理体制。落实省级重点物流产业园管理措施,统筹楚雄苍岭物流园、禄丰广通物流园的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与管理。县市物流园区纳入工业园区管委会统筹管理,并享受相应省州级园区有关政策。(州委编办牵头;州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落实好物流运输便利政策。将水产冻品、低温存储的药品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好跨境物流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简化运输企业证照和机动车异地年审、质量与排放检测手续。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严格执行涉路行政处罚标准、一事不再罚和罚缴分离制度。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物流企业纳入信用评级和重合同守信用评定范围,建立失信企业预警名单。(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五)支持城乡高效配送发展。实施楚雄州城乡高效配送试点方案,制定城市配送主体准入、配送车辆标准化和通行、停靠等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允许符合技术标准的各种车辆等作为配送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采取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编号,设置专用停车位和作业区等措施,促进物流进机关、进小区和物流货车错峰入城。(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和楚雄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鼓励新兴物流服务业发展。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申报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企业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政策。支持农产品出滇,对上行农产品快递给予适当补贴。(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加大基础设施支持力度。按照楚雄州财政资金扶持企业发展和加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发展等有关政策,对物流园区、乡镇集贸市场、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大型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建设给予补助;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9号),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设施。(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支持培强物流企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前期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州外4A级以上物流企业到我州设立法人企业的,按照投资总额给予奖励。物流企业到州外设立经营机构的,按照取得的营业收入给予一定奖补。对物流企业申报并首次认定为限额以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视不同级次给予奖励。工商企业分离物流业务,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且就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配合)
(九)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依托楚雄州供应链管理集团,争取省级基金支持,建立物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物流园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物流设备、知识产权、应收账款、仓单等动产抵押、质押贷款业务。对在境内外首次上市(含新三板)和成功发票债券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的PPP和基金项目,除执行省级奖励政策外,给予前期费用补助。(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及政务服务网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民间投资准入政策,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实施“联合审批”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为现代物流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成立楚雄州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物流业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州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物流产业支持政策得以全面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完善规划引导机制。以国际视野、开放思维和国家战略高度,编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谋划全州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发展。建立规划管控机制,规划范围、用地规模和规划调整由州规划委员会审定。
(三)完善统计监测。认真贯彻《云南省现代物流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统一产业范围、落实部门责任,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统计监测和统计核算,抓好达限和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
(四)发挥协会作用。组建楚雄州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支持其在行业统计、业务交流、行业自律、政策研究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为企业转型、信用建设、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搭建政府与行业和企业间的桥梁。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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