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现代物流业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大重点产业之一,是楚雄州委州政府倾全州之力打造培育的“2+5+3”重点产业之一,是推动“1133”战略实施,建设物流枢纽、发展流动经济,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和国家重要战略枢纽,打造对内对外开放新高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支撑区的必然要求。
2013年楚雄州发布了《楚雄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规划建设楚雄物流基地,楚雄、禄丰、元谋、武定四个物流园区,永攀、南华两个物流中心和牟定、姚安、大姚、双柏四个货运服务站,共四级11个物流节点,规划面积22715亩。空间布局上形成“一核、两轴、两翼、多点”的物流服务群。2017年我州发布《楚雄州“十三五”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空间布局、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2018年2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10条措施》,从推进省级重点物流产业园建设、建设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和开展城市物流配送试点等方面提出了加快全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10条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10号文件精神,保证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全面实施《楚雄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有效解决制约我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聚焦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率、优环境,确实把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进楚雄州现代物流业10项发展重点和10项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10大发展重点。
1.加快物流通道建设。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建设步伐,建设园区间高速集疏运通道,形成与周边互联互通、快速、便捷的城市配送、城际配送和农村配送有效衔接的物流体系。
2.加快物流园区建设。以产业为依托,重点建设楚雄国际物流基地、楚雄商贸物流园区、元谋特色农产品物流园区、金山工业物流中心、勤丰工业物流中心、永攀商贸综合物流中心六大物流节点。
3.建设县乡物流集散中心。到2020年建成10县市物流分拨中心、103个乡镇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社区物流服务点覆盖50%的行政村和5000人以上小区,形成县域物流支撑体系。
4.推进城乡统一配送。在楚雄市试点城乡物流统一配送,整合物流配送资源,优化物流配送路径,补齐城际配送链。构建城市、城际、乡村高效衔接的配送网络。
5.以农产品为重点建设一批商品交易中心。以农产品流通为重点,建设一批商品交易中心,支撑物流业发展。
6.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州供应链创新与发展,建设重点产业供应链。以保障生鲜农产品质量、提升生鲜农产品附加值为目标,针对我州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高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需求。
7.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建设全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交通、商务、邮政及公安、工商等部门大数据开放共享。支持物流企业交易平台建设,发展无车承运人,做大平台经济。
8.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内引外联,培强扶弱,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引导和支持我州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工业、建筑、商贸企业整体剥离物流业务成立社会化、专业化物流公司,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
9.打造供应链管理集团。抓住组建省级跨国物流企业集团的机遇,整合州县国有商贸物流资产,组建楚雄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培植成营业收入超10亿的大型物流集团,主导产业发展,提升我州在省物流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10.抓实物流产业精准招商。谋划苍岭物流园、楚南商贸物流中心、楚东城市配送中心和元谋港、楚雄空港、楚雄多式联运公路港等一批建链、补链、强链物流大项目,以国内100强物流企业和省内10强物流企业为重点,强化全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国内外具备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物流企业落户我州。
(二)10项政策措施。
1.保障建设用地。保障建设用地,落实《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在用地布局、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予以倾斜。
2.降低企业税费。执行《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合理降低企业税费”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及用地相关政策。落实好“营改增”后的政策,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
3.创新园区管理体制。落实省级重点物流产业园管理措施,统筹重点园区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与管理。将楚雄商贸物流园等物流节点纳入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统筹管理,并享受相应省州级园区相关政策。
4.落实好物流运输便利政策。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简化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探索实行异地年审等省10条物流运输便利政策。
5.支持城乡高效配送发展。在楚雄市试点城市统一配送,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主体准入、配送车辆标准化和通行、停靠等交通安全管控措施。
6.鼓励新兴物流服务业发展。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申报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支持全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新设备研发和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加大基础设施支持力度。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对新入驻物流园区、商贸物流中心和县级物流分拨中心、电商服务中心的物流和农产品批发企业使用的营业、分拣及仓储用房,执行《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相关政策。
8.支持培强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对评估等前期工作,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助。支持全国100强或全省10强以及4A级物流企业到我州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州外企业在楚注册物流企业法人的,按照投资总额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州内物流企业辖区外取得的营业收入、升规达限和首次获评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9.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按照省重点产业推进要求,提出采用政府和企业债券、PPP项目等方式,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对PPP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
10.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
(三)保障措施。为保障《意见》中“10大发展重点”和“10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提出了完善产业建设推进机制、完善规划引导机制、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和发挥协会作用等4条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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