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印发《2020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秩序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4-13    点击数:




楚商通〔2020〕3号

楚雄市、禄丰县商务局,各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开发区经贸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楚雄州商务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2020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州商贸领域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全州2020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发展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筑牢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防线,落实依法治理,提升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把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与推进彝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全州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以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完成州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从严从实抓好2020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在源头管控上发力,用足用好各种安全监管手段,突出抓好项目准入、能力提升、淘汰退出和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依法治理上发力,从严执法、从严治理、从严督查,全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在强基固本上发力,以县乡安全监管为重点,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切入点,完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监管监察体制和社会共治体系,从根本上减少各类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到责任担当过硬、履责问责过硬、纪律作风过硬,全力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抓好检查排查、隐患整改、应急值守等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筑牢安全意识防线。努力推动商贸流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普及商贸流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法律和常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创造“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不愿他人受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环境。

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安全、消防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重安全的工作氛围。

2.强化重点流通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企业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调动其参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生产参与者时时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治理。

3.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活动和媒体广泛宣传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筑牢安全生产责任防线。按照州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细化考核办法,明确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坚持“三个必须”的要求,努力探索有效的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五落实五到位”安全体系,共建全州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州商务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四有两责”的要求,履行好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财物、公(私)车辆行驶、办公区防火设施和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流通体系科负责全州重点内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场秩序科负责全州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贸易发展科负责全州餐饮服务企业、“南博会”、“火把节”、等重要节日展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外国投资管理科负责全州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外经济合作科负责全州外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国际贸易科负责全州进出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县市商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督查落实的防控体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细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由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岗位构成的责任可追溯制度,使安全工作责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各县市流通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评分考核,杜绝责任制流于形式,一签了之的现象。

3.商贸流通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明确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措施,提升企业基础安全水平,真正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筑牢安全行动防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四个最严”总要求,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未整改不放过),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细、实”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大检查,围绕全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内容,紧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这一关键因素,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建立和完善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云油利剑”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流通企业、外资外贸企业、重要商品市场、成品油库及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突出商场、市场、成品油经营(尤其偏远乡镇加油点)等重点行业安全治理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培训、查现场管理和违法经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2.督促重点企业法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配合安监、消防、工商等部门做好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店)、超市、各类市场的安全检查。加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突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组织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完成有验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3.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行动,整改结果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完善经营设施,重点部位人防为主,还应采取犬防、技防等措施,防止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

4.加强对商贸街等会展活动和零售企业促销活动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预案备案程序,合理安排促销经营时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活动中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

5.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促进餐饮业发展政策措施,做好绿色饭店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联合整治直销行业保健品乱象,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突出重大节日、民族传统节日和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狠抓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加大对辖区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等市场的检查力度,确保疫情、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

四、工作安排

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月-3月):1.研究部署“春节”及“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节前大检查;2.对县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二)第二阶段(4月-6月):1.安排部署“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各县市商务部门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一次对商务领域行业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大排查(各县市商务部门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隐患名单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州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联系人及电话:吴磊3127918);3.落实与各县市商务部门、重点流通企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4.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分别对县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7月-9月):安排部署“火把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组织开展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

(四)第四阶段(10月-12月):1.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日”活动;2.安排部署“元旦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3.分别对县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4.各县市总结上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上一条: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云南省商务厅做好202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