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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0-29    点击数:




楚商通〔2019〕32号

 

楚雄市、禄丰县商务局,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19〕18号)、《2018年云南省稳增长电子商务政策管理实施细则》、《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省级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有省级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情况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19〕18号)下达楚雄州电子商务奖励资金66.4万元。

二、支持对象

申报企业中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网络销售额排名前6名的企业。

申报奖励的企业必须是在当地登记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在安全生产、依法纳税、财务审计、统计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支持领域内的企业和单位。企业通过期货电子交易产生但未发生实际产品交割并产生销售收入的交易,不属于奖励范围。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根据申报企业网络销售额进行排名,设立以下6个奖励等级,每个奖励等级奖励1户企业:

第一名,奖金20万元;

第二名,奖金16万元;

第三名,奖金12万元;

第四名,奖金8万元;

第五名,奖金6.2万元;

第六名,奖金4.2万元;

四、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奖励资金项目申请和相关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http://222.172.224.40:8080)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2.项目审核。州商务局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州商务局召开局务会对支持对象进行研究确定。

3.公示。支持对象确定后,州商务局在部门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下达资金。公示无异议,下达奖励资金。

(二)提交材料

*1.申报主体书面申请报告。

*2.《2019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

*3.承诺书。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明书。

*6.近三年的纳税证明(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证明评价指标的相关材料。自建网站(平台)需提供网上交易明细单、相对应的银行往来明细账页(需银行盖章)、系统后台数据截图(或其它能证明其真实性交易的材料)、网络域名所有权证明、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注册备案证明)。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的需提供第三方系统后台数据截图、佣金、返点积分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

9.企业经营情况(企业管理制度、股权结构关系、部门设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配套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注:带*材料为必须提供项,如不提供,不予支持。指标评价数据为2018年9月—2019年8月数据。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19年11月22日前报送楚雄州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6160857)。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好申报工作。各县市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时限要求组织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逾期将不受理。

(二)做好绩效评价。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跟踪管理,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本项目的绩效自评情况报州商务局,州商务局将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县市要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商务部和厅领导要求,所有申报奖励的企业要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进行注册,并按要求每年报送年报,企业上报年报工作要列入绩效评价、项目验收。

楚雄州商务局

2019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 周明德 31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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