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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楚雄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4-0716001 公文目录:2019年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段季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废品回收站点规范管理的提案》(第25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3月,楚雄州目前已注册登记的再生资源经营主体有1070户(其中个体550户,企业520户)。据了解,在企业开展的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中,主要回收废旧物资废金属、废塑料、废麻制品、废纸、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五金交电等物品,网(站)点主要分布在城郊结合部及偏僻街巷。这些站点普遍存在乱堆乱放、乱搭建现象,卫生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

二、加强废品回收站(点)监管工作情况

(一)强化宣传。楚雄州商务局自2005年10月成立以来,按照省商务厅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备案工作。在备案工作中,及时向企业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各相关部门也充分利用集中普法、上门走访、“双随机”抽查检查等时机,积极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个体站(点)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和节能减排意识,积极倡导树牢“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理念。借助微信群、网站、公告栏等媒体,大力宣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活垃圾分类现状、趋势,强化市场主体资源节约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把绿色回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转化为全民实际行动。

(二)切实做好再生资源相关工作。做好我州医疗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袋)等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确定工作,云南绿帆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通过申报、省级部门的实地核查、整改,最后公示为第二批医疗机构未污染输液袋回收利用企业。2024年1月州商务局联合6部门印发《楚雄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自3月起,6部门联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联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持续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把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准入关,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对申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市场主体,严格审查登记资料,凡资料不全、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窗口加强登记指导,明确告知,并通过协调监管系统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系统推送至商务、公安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要求到现场服务,并按照《云南省废旧收购治安管理条例》开展治安检查,指导规范落实治安管理措施,符合规范要求后公安机关,对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的发给《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的公安机关不发证只备案。

(四)加强监管。在日常的工作中,各部门都能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废回收站(点)的监管。公安机关开展治安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和不按规范上传信息进行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州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废品回收进行分类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秉承“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原则,加强辖区废品回收站点的管控力度,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跨门经营等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加大巡视巡查力度,针对废品回收站容易出现的“门口收购”“门口分类”“门口装卸货”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要求收购、分类、装卸货在室内进行,对多次违规且不及时整改的,依法依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民群众可以通过门前三包责任牌电话投诉、现场来访、12345热线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治理通及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受理市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通过网格化管理,定期现场巡查,及时高效办理城市管理各类投诉案件,为市民群众提供更标准、更规范、更优质的服务。

(五)合理布局规划。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废品回收体系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规),结合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专规内容,专规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确保废品回收站点空间布局合理、用地得到保障。依据专规、详细规划要求,对单独选址的站点,切实做好废品回收站点建设用地报批、供地工作,保障好废品回收站点建设空间用地;对依法依规建设的废品回收站点,及时做好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二次污染问题突出。从总体上看,我州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企业规模小,以小作坊或家庭作坊式生产经营为主,多数加工利用技术水平低,不足10人的小型企业占相当大一部分。市场基础配套、布局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建设,废品回收站大多数是临时或沿街店面。部分经营者随意堆放废旧物品、占道经营,不仅带来环境污染,易留下再生资源行业不利观感。

(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程序未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要求,推进全国“多证合一”改革,原工商总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明确规定,将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由市场监管部门先行受理,内部流转到商务等相关部门。但2017年后,无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2号)明确,将其他直接到市场、进企业,面向基层、面对群众的执法队伍,入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等,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原则上承担辖区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执法事项。商务部门目前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具有执法权,无法有效监管。

(三)缺少可回收分拣中心。目前本州没有建设可回收分拣中心,全州的生活垃圾仍以填埋为主,对于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大多数以废品个人进行回收,缺乏有效的分拣中心。

(四)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市场秩序较乱。再生资源回收

企业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难免有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加之属低利润企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无相应的的政策支撑,市场秩序混乱,企业发展步履艰难。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一项涉及全局、长期而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涉及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下步我们将根据制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我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开展。

(二)严格把控,加强整治。商务部门要切实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条例要求,强化监管,联合相关部门执法,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行动,针对无证经营、违收危险品、占道经营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整治,严格取缔非法回收网点,进一步规范网点经。在日常巡查监管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对废品收购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一照多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依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废品收购站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废品收购站从申领执照、备案登记、日常经营等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及时跟进、及时监管,都有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三)加强培训宣传,全民监督。一是鼓励企业对回收站的从业人员不定期进行环保、卫生、消防安全、危化废旧物质处理等行业相关培训。二是结合当前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加大再生资源宣传力度,坚持以服务为主、执法为辅的方式,加强对废品回收站日常经营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主动上门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发放宣传资料,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并严格要求业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从而不断提升经营者的依法文明经商意识。同时利用创文创卫等时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等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联管机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继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把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站点纳入常态化巡查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争取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扶持政策。争取制定有效的措施,研究加大公共财政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支持力度,并在信贷等方面给与必要支持。制定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扶持政策,安排一定的回收处理资金。

感谢您对我州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州商务局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丽莹 31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