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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4-0117002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本报告由楚雄州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楚雄州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18122,传真:0878—312326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楚雄州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助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强监管功能,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楚雄州商务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7条(其中: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信息75条,重点领域信息45条,政策解读8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4条,其他信息105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回复咨询8条,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要求,为群众提供现场、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系统等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加强与部门间协同联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效。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信息工作信息采集、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分别进行审核,然后经局办公室审查后方能公开,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精准、真实可靠。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同该科室工作挂钩,相关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纳入年终单位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不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按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指定专人对平台进行维护,加强网站日常监管,提升运维管理水平。二是按要求完成网站适老化改造。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和政策。四是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4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年内,召开1次局党组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年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工作有部署、有分工、有细化、有检查、有考核。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有关要求。加强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年内举行业务培训1次,完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加强保密知识和紧急信息报送的培训,使干部职工提高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三是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人员变动,相关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业务学习还不够深入,学习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不够广。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信息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畅通以网站为主要载体的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处理政府信息事项未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