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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3-0920007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501000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的批复》(楚编复〔2020〕16号)意见,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为楚雄州商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为:负责推进全州电子商务、流通业发展,组织推动重大项目实施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等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主管局的组织和带领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细抓好正风肃纪。

2.持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一是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级统筹项目和10县市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年度项目资金清理,制定《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形成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定期跟踪各县市项目资金拨付及支出进度、项目进度、项目成效、资产管理等情况,定期公示项目进度;指导督促各县市每月向商务部报送项目和资金进度,定期清理各县市历次省级和商务部绩效评价、检查核查、审计验收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完成。二是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要点,采取季度实地检查督查、每月通报、每周电话跟踪等方式,实时跟踪县市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2018年度实施的大姚县、武定县、双柏县、牟定县正在开展县级验收及收尾;2021年度的楚雄市于2022年12月底接受省级绩效评价;2020年的禄丰市通过省级绩效评价,获得后续500万元资金支持,已初步制定后续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三是完成10县市和州级统筹项目省级全面评估和专项整改工作,2022年3月经省级专家组对楚雄州专项整改进行全面评估,楚雄州全面评估结果位列全省第三;完成姚安县、双柏县接受商务部专项整改“回头看”复核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州建成州级城际配送中心1个,州域快递分拨中心2个,10个电商物流分拣配送中心,103个乡镇电商物流配送中心,624个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物流服务、快递网点实现县市、乡镇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3%,实现快递物流24小时配送到乡镇、72小时配送到村,有效提高了物流配送效率;培育了“滇韵楚彝”等州、县电商区域品牌8个,并进行推广应用,培育了40个特色产品品牌、160余个特色产品品牌包装及策划,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逐步完善;开展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直播带货、电商普及培训等累计5万多人(次),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更加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更好。

3.落实落细楚雄州打造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州各项工作。年初制定下发《楚雄州打造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州2022年工作要点》,持续推动楚雄州打造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州各项工作。一是突出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强化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设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产品电商上行。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制定并印发了《楚雄州打造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工作要点指引》,召开全州电子商务示范州推进会议和打造示范乡镇示范村政策解读培训会,基本完成打造20个示范乡镇、200个示范村的目标任务。三是梳理打造示范州工作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每月定期向州委州政府报送示范州工作推进情况。四是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参与“全国年货节-楚雄州分会场”、抖音电商“山货上头条-风味云南”、第四届双品网购节暨非洲网购节活动、“东方甄选优质云品直播带货”、南博会线上直播等活动,进一步推动楚雄州农特产品触网销售,扩大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2022年全年楚雄州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0.73亿元,同比增长24.3%。五是推动跨境电商有所突破,通过举办跨境电商培训班、与云南建投集团海外仓合作等方式,推动外贸企业、电商企业开展线上海外业务,目前楚雄州有跨境电商企业4户,2022年销售额达400多万元。

4.认真落实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相关政策。一是做好2022年省级网络销售竞赛奖和省级电商直播基地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楚雄州有6户企业入围省级销售竞赛奖,获得资金支持132万元。二是做好“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评选认定工作,经过评审,拟认定2022年“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10名上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审。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电子商务稳增长项目申报,经第三方评审,2021年全州网络交易额达500万元的企业有5户,列入财政预算争取资金64.51万元。四是组织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争取到省级试点企业资金600万元;开展国家级试点项目申报,有2户企业通过省级评审,上报到商务部。五是组织开展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共2批次,其中第一批推荐上报7户企业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330万元;第二批组织推荐上报3户企业。

5.配合做好县域商业体系项目推进。参与编制了《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在全省竞争性评审中获得第一名,楚雄市、禄丰市、南华县、大姚县、牟定县列入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实施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000万元。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定期梳理县域商业体系项目清单,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6.做好电子商务和流通体系相关统计工作。一是做好电子商务大数据监测相关工作,加强与第三方和省厅的对接协调,每月定期公布电商数据统计报告。2022年1-12月,楚雄州实现网络交易额116.02亿元,同比增长23.18%,较云南高出14.95个百分点;网络零售额31.47 亿元,同比增长17.88%,较云南高出9.69个百分点;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0.73亿元,同比增长24.3%,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三个电子商务主要指标同比增速均高于云南省平均水平。二是做好全州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工作,每月汇总全州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州在库统计电商企业264户,其中,千万元以上电商企业达45户。三是做好商务部典型电商企业调查报表报送,定期督促楚雄州列入商务部典型调查的22户电商企业及时报送报表。四是做好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定期督促110户在库企业按时报送季报和年报。拟定印发《楚雄州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制度(试行)》,有效推进我州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和测算工作。五是做好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投资统计。2022年,全州商贸物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共9个,项目总投资292.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1亿元,按月统计整理上报2022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信息进度报表和落实情况,1-11月实际完成投资10.1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7.做好保运转及其他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中心保运转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决算、专项审计、巡察、人事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计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做好主管局安排的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乡村振兴、公平竞争、党建、人才、统战、共青团、财务等工作,完成涉及电商领域的政协提案、人大议案办理。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02649.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649.4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0386.16元,增长171.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386.16元,增长171.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新入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02649.49元。其中:基本支出902649.4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0386.16元,增长171.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0386.16元,增长171.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新入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2649.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2732.73元,占基本支出的94.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916.76元,占基本支出的5.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64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70386.16元,增长171.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新入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52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部门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29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62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44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部门资产总额8.49元,其中,流动资产8.49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增加8.49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