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楚雄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2014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彝人古镇景区旅游服务功能,以彝人古镇清明河全州名特优商品主题街区打造为抓手,集中全州名特优商品展销促销,方便游客购买,从而增强景区吸引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和名特优商品产品的融合发展。请各县市积极支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推荐本地最具特色的名特优商品企业积极参与到街区打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区基本情况:
清明河街区位于彝人古镇旅游景区内,是古镇四期的核心商业街区,商铺依水而建。街区以一条带状水体为景观核心,环境幽静,全长1.2公里,水体宽8至12米,水深1.6米。街区共有115户商铺,面积15500平方米,现已出租63户,闲置52户(8200多平米),现出租的商铺以客栈、餐饮经营、公司办公为主。
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州文化旅游产业协调指导组“扶优、扶特、扶强”的原则,以打造彝人古镇清明河名特优商品街区为亮点,把彝人古镇清明河片区打造成为以全州名特优商品厂家直营(批发、零售),兼营部分彝族羊汤锅、地方小吃经营为辅的特色街区,从而促进全州文化旅游产业和名特优商品产业的持续发展。
三、政策扶持:
一是街区商铺外围环境营造、主题街区标识及服务设施建设由州商务局给予资金支持。二是街区商铺租金扶持,由州文产资金、州旅游资金、开发区管委会、古镇景区和入驻商家采取“五个一点”的方式共同解决。对符合条件入驻经营的商家,签定三年的经营协议,在三年内对商铺房屋租金进行补助。
四、对入驻商家的要求:
(一)必须是州内各县市经审核评定的名特优生产企业及产业,有相应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服从古镇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统一门面装修风格,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经信(贸)局按此通知后高度重视,并于今明两天按辖区内名特优新企业数,印发通知到每一户企业,请每户企业到县市经信局领取通知。
(二)因时间较紧,为确保街区打造工作在今年火把节行前完成并投入使用,有足够时间开展商铺装修和商品组织,入驻商家须于6月4日前确定是否入驻并报名登记,过期将不予接受入驻要求。
企业入驻报名电话及传真: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沈应奎 电话及传真0878-3133622
州商务局咨询电话:
商务运行科 胡建明 电话:0878-3113559
楚雄州商务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