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及相关样本监测企业: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监测保供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7〕7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场监测工作,促进节日消费,营造繁荣稳定、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我局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启动内贸流通企业、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2点以前,通过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平台系统报送当日价格和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流通企业于每日上午11点前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前一日市场销售额、营业收入及上年同期数。认真填报《重点流通批发、零售销售统计日报表(销售表)》(可到QQ群391387885下载),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省商务厅、州商务局报送前一天市场销售额、营业收入及上年同期数。
请各县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节日期间按要求通知督促本地样本企业按时报送监测数据,认真总结国庆中秋期间市场销售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等综合情况,于10月7日下午5点前,将综合分析情况上报商务局商务运行科邮箱(cxzzswj@126.com)。同时,节日期间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信息员24小时值班制度,出现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形,第一时间上报。
省商务厅数据报送联系电话:18064800907 、18083850812
数据报送传真:0871-63981187
州商务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元翠 15750324169
楚雄州商务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