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元谋县经信局关于中国石油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凤仪加油站建设工作相关事宜的请示》(元经信〔2018〕27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并征求州发改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历史沿革
该加油站是《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110座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批复》(云商发〔2012〕61号)批准立项的中缅油气管道及炼化基地建设配套项目之一,在《楚雄州商务局关于对核准建设到期加油站建设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楚商通〔2015〕2号)中仍然列入“同意继续推进的16座加油站建设项目”之一,并且纳入了《楚雄州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楚政通〔2016〕77号)“已批在建加油站元谋县03号”。
二、关于规划执行和间距控制问题
《楚雄州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是经州人民政府发布的行业发展规划,县城区规划布点标注了建设地点,县域布点控制了线路和范围,只要不涉及调整建设地点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均应执行。因用地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点的,由县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新建加油站设置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严格把控周边加油站的间距和辐射半径确定。
三、用地问题和周边构筑物安全距离
成品油经营资格实行资质条件审查,对建设投资方式没有严格的限制。《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要求有合法的用地手续,租赁土地是否合法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关,但不得在非法用地上建设加油站。加油站与铁路的距离由安监部门、消防部门按照GB 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严格审查。
请你局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法无授权不可为”等相关要求,做好加油站管理服务工作。
楚雄州商务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