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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5-00047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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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的批复》(楚编复〔2020〕16号)意见,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为楚雄州商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为:负责推进全州电子商务、流通业发展,组织推动重大项目实施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等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因人员较少,未设置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建设,淬炼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主管局的组织和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积极组织观看《黑鲨团伙的覆灭》《莫让年轻有为成为“妄为”》《撂荒的爱心水窖》等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学习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提醒谈话、典型案例通报学习等,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细抓好正风肃纪。

(二)持续推动电商进农村,促进城乡电商发展环境日趋完善。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级统筹项目资产移交及划拨、产地交还等收尾工作。结合省州客货邮融合、电商发展及省委领导调研指示等要求和示范项目实际,督促南华、元谋、大姚、武定、牟定等已完成验收的县市强化项目市场化运营和成效发挥,持续巩固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成效;通过实地检查、通报、不定期发函等方式,督促姚安、永仁、双柏开展项目验收,督促楚雄市和禄丰市加快项目推动实施和资金拨付。督促指导做好历次绩效评价、督查检查、验收复核、资金核查、审计、巡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通过项目实施,全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日趋完善,其中:楚雄市“农村客运+乡村物流”、双柏县“交通+电商+邮政”、姚安县“农村客运+客货邮”的物流进村、楚雄市地涌金莲网络畅销成为富民产业、大姚县云品鲜拓展海外电商等典型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汇编,全州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逐步向好。

(三)持续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齐城乡流通基础。持续推动2022年度楚雄市、禄丰市、南华县、大姚县、牟定县的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实施建设,截至目前:65个项目完成初验62个,州级完成验收58个,分别出具验收报告,对未达到州级验收标准的4个,责令县市进行整改。指导督促2023年度的永仁、元谋县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各类项目的建设,通过不定期发函提醒、下发通报、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县市加快项目推动实施和绩效评价、验收等工作。编制《2025年申报方案》,参加全省竞争性评审,力争姚安、武定、双柏纳入国家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楚雄州全力推进城乡流通能力建设”,被商务部列为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例;楚雄市以“农村客运十乡村物流”破解物流瓶颈,被商务部列为2024年度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案例。

(四)制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工作,2024年全州汽车以旧换新审核通过6994人,申请补贴资金1.1亿元,直接带动汽车消费7.74亿元;为44户汽车经销商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圆满完成了全州汽车以旧换新各项工作。组织企业申报云南省电商市场主体载体培育扶持资金,落实《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15条》,举办第三届电商直播大赛暨“楚品出滇”活动,组织电商企业参与“第六届双品网购节”“网上年货节”、党建助农“村播大赛”等活动,助力“楚品出滇”。组织协调做好第8届南博会楚雄州参展团活动,做好证件申办、协调各工作组参展参会筹备,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参加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洽会、餐博会、电商博览会等展销活动。推动跨境电商有所突破,通过举办跨境电商培训班等方式,推动外贸企业、电商企业开展线上海外业务,目前楚雄州共有2户企业在境外建设海外仓,6户跨境电商企业全年跨境电商销售额达660.45万元。参与协调滇中海关驻楚雄办事处筹建各项工作,对接省商务厅举办2024年云南省 RCEP“五进”系列政策宣介服务活动(楚雄站),对接农行楚雄分行联合举办政银企座谈会。制定《楚雄州稳外贸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组织企业申报云南省2024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五)强化商贸业统计监测,为商贸行业发展分析研判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监测,做到应统尽统,2024年全州有网商22676户,实现网络交易额152.09亿元,同比增长11.98%,实现网络零售额44.75亿元,同比增长20.03%,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5.62亿元,同比增长21.35%。做好全州规模电商企业交易额统计工作,2024年楚雄州共监测重点电商企业260户,网络销售额达8.52亿元,其中: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有38户,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的有12户,共带动5288人就业并增收3873余万元,督促指导电商典调企业及时向商务部报送月报、年报。做好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督促175户在库现代物流企业按时及时向省商务厅报送季报、年报。按照州委州政府构建“5+6”现代产业体系界定产业的统计监测范围,牵头做好现代商贸物流业开展非一套表单位重点调查,按季收集四下法人样本企业(约41户)基层表,并向州统计局报送汇总数据。协助做好商贸市场主体的归口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市场主体培育,做好全州外贸指标运行监测、服务贸易信息直报系统数据审核。通过引入第三方统计监测,人工上报及平台抓取等相结合,为商贸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及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六)多举措抓保供应急,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积极组织3户企业申报省级生猪活体储备项目,争取到财政资金96万元,开展生猪活体储备12000头;组织企业争取州级冻肉储备资金22.35万元,实施州级冻肉储备达150吨。为保障节假日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在节假日启动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督促各县市对重点商超、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的库存、价格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平稳运行。草拟了《楚雄州战时进出口管制预案》,督促县市不定期对县域应急保供企业的产品及库存等情况进行摸底,确保突发紧急状况时应急物资能及时保障到位。实时掌握圆满完成食品安全、药品流通、打私、知识产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各项工作,配合主管局开展好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等工作。

(七)强化内部管理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商务局网络信息化维护管理,按要求开展网站巡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信息,2024年全年在商务局官网发布动态68条,在目录公开系统中发布信息71条,对上级反馈需整改的853条信息进行整改,做好2024年度软件正版化、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工作。做好电商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协助主管局做好营商环境、党建、人才、统战、共青团、作风评议、省级资金核查等工作。圆满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作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无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186215.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215.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422.01元,增长5.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422.01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新调入职工1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186215.26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215.2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422.01元,增长5.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422.01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新调入职工1名,基本支出增加;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215.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7139.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075.28元,占基本支出的5.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21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4422.01元,增长5.74%,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744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涉及正常增资,追加人员工资薪金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75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5%,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等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进行调整,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22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进行调整,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7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资产总额152.86元,其中,流动资产152.86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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