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商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编制了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一、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牵头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3年度楚雄州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楚雄州商务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楚雄州商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事项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程序要求 |
完成时间 |
省级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培育大企业实施大项目”投资奖补项目 |
《楚雄州培育大企业实施大项目工作方案》《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商通〔2022〕27号) |
楚雄州商务局 |
流通体系科 |
经项目投资主体申报,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州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 |
20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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