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316号),结合当前云南省家装消费品换新补贴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25年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及家装消费品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将原《实施细则》第三条补贴范围中“家装产品必须有69码”,调整为:家装补贴产品原则上应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其中企业商品编码为品牌商或经销商自行编制用于区分不同规格型号、功能、大小、颜色产品而设置的字符串(包括数字、字母、特殊符号等,无位数要求)。
(二)将原《实施细则》第八条发放流程中“家装10类产品,消费者每周在指定平台领取政府补贴消费券”,调整为:家装10类产品,消费者在指定平台领取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
二、活动生效时间
本次活动生效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7点。电子抵用券有效期为每天7:00-23:00,逾期可重新领取。
三、其他事宜
请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各州市认真组织相关商户及符合条件的产品参与活动,同步细化完善《消费者使用手册》《商户使用手册》相关内容。通过企业商品编码参加活动的家装产品,参加活动主体应向属地商务部门备案,若后期有调整需重新备案。
云南省商务厅
2025年4月2日
抄送: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