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楚电商进农村办通〔2022〕6号
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的
通 知
楚雄市、禄丰市商务局,各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各县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
为做好楚雄州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楚政规〔2021〕3 号)要求,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楚雄州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
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商务局代章)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