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第六批)
根据《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楚商通〔2020〕27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第三方监管机构审核,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拟拨付楚雄山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高原特色农产品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0.8万元、云南永越物流有限公司/杭州智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楚雄州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2.6万元。
公示期: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
监督电话:楚雄州商务局 0878—3118127
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