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函〔2019〕6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云政办函〔2020〕50号)和《楚雄州打造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州工作方案》(楚委通〔2020〕1号)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统计监测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楚雄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统计监测,经研究,决定使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项目预算结余资金(预算专项资金1600万元,招标中标金额1538.5万元,结余61.5万元)中的59.8万元,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选择1家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全州电子商务行业动态、企业经营状况、消费者消费趋势等进行统计监测。通过竞争性磋商成都市映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59.7万元。
楚雄州商务局与成都市映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成都市映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大数据展示系统安装,并交付使用。
经7月22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拨付专项资金59.7万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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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2020年7月31日—8月4日
监督电话: 楚雄州商务局 0878—3118122
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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