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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关于对违反消费券活动规则企业处置的通告(一)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11    点击数:





各汽车经销商、广大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投诉,经州市商务部门调查核实,楚雄山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参加楚雄州2025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楚雄第二期)”发放活动中未执行“参与活动的企业先行垫付发券资金”规定。按照《楚雄州2025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楚雄第二期)”发放活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参加2026年彩云汽车消费券活动的通知》《2026年“乐购新春”彩云汽车消费券特别活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置。

一、在该企业完成整改前,暂停对其参加楚雄州2025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楚雄第二期)”活动的财政补贴资金拨付。

二、自2026年3月12日起暂停楚雄山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加2026年彩云汽车消费券活动资格。

楚雄州商务局提醒全州参与2026年彩云汽车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政策、规则,加强自律管理。

特此通告。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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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提交2026年“乐购新春”彩云汽车消费券核销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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