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情况
(一)整改事项:“财政存量资金未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于2023年3月30日交回州财政部分存量资金,其余存量资金留存州商务局继续使用。州商务局将加强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大盘活闲置资金力度,及时清理预算结余资金及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并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已完成整改;
(二)整改事项:“返还离退休党员交纳的党费长期挂账未使用”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已督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党费使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加强经费收支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无误,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事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未记入单位收入核算”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已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七号-会计调整》中“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调账处理,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事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保险服务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楚雄州商务局内部控制制度》中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按照支出经济性质,正确归集和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已完成整改;
(六)整改事项:“未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今后将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已完成整改;
(七)整改事项:“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交通费未按规定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今后将认真落实《楚雄州商务局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交通费的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确定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核算,已完成整改;
(八)整改事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于2023年3月30日将公积金个人部分余额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州财政。今后将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已完成整改;
(九)整改事项:“新购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和计提折旧”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已于2023年1月对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已完成整改。
(十)整改事项:“未及时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卡片信息”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已于2022年下半年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盘点,完善等工作,并处置了一批固定资产。下一步,州商务局将认真执行资产管理条例、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做到固定资产账、卡、实相符,准确反映本单位资产状况,已完成整改。
(十一)整改事项:“部分预算支出未正确归集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整改情况:州商务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有关规定,准确核算各项经济分类支出,确保会计信息得到真实反映,已完成整改。
(十二)整改事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下步工作
(一)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准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安排支出,认真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区分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加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做到国有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四)及时组织往来款项和存量资金清理。扎实开展往来款项和存量资金清理,盘活资金,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不断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楚雄州商务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