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全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各领域促进消费增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发挥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云南省商务厅组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3月起开展促消费竞赛。
哪些主体可以申报?
在云南省内依法登记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产业活动单位。需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近三年来无严重失信行为、无失信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主体应承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不予支持,并视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怎么申报?
2024年3-6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自行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汽车、家居等传统消费和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等新型消费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增长。
7月25日前,2024年3-6月累计零售额同比增量达3300万元以上(含3300万元)的企业可申报支持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属地州市商务局,电子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提交。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承诺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单位)缴税证明;能够证明零售数据真实性的其他凭证资料。
具体支持标准是多少?
对2024年3-6月累计零售额同比增量达3300万元以上(含330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单位),根据全省排名情况择优确定支持名单,按增量的0.15%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详细内容请关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申报通知。
春暖花开季,希望有意愿参与促消费竞赛的企业(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优化供给、提升服务、丰富活动,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