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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建农贸市场如何申请和获得补贴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9-10-07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商务局领导: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楚雄州各县市,如果投资农贸市场可以获得哪些政策性补贴以及政策支持是什么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商务局
回复时间 2019-10-11
回复内容 网友:
感谢你对我州商务工作的关心和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关注。你在楚雄州商务局网站咨询的关于在楚雄州境内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支持政策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相关支持政策及依据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城乡流通基础设建设,相继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7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对列入省级支持的市场建设项目,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州级一次性再补助30万元”。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州级财政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无偿补助、贴息,重点支持三年内已经建成或本年度内能够建成验收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0号)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1.申请方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http://ygyc.ynf.gov.cn/#/notice)上注册,提供相关材料申报;2.将纸质材料报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局或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和财政部门;3.县市商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审查后,联文上报州商务局(州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四号窗口)、州财政局;4.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5.报州人民政府审定;6.列入次年预算,下拨补助资金。
三、项目申报所需提供材料:1.县市经信局、财政局申报意见;2.项目核查记录表;3.企业资金申请书;4.资金申请表;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6.项目实施方案;7.项目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10.环保部门备案或批准文件;11.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12.如属已经建成(事后奖补)项目,需提交县(市)商务,财政部门验收报告,项目验收表,绩效评价表,项目投资审计报告和建设前后对比图片。
联系人及电话:习元勋,31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