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动供需良性循环,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落实落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7号)工作任务,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健全上下联通、横向协同、跨行业跨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方案及措施,科学布局,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形势研判和监测评估,跟踪总结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推动解决难点堵点。州商务局要建立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政策落实机制,加强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细化任务,量化目标,实化举措,确保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工作推进。各责任部门要在财税、金融、用工、用地等方面加大对促消费工作支持力度,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有关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指导企业做好扶持项目申报,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福利。要强化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反映消费结构和方式转型升级的新趋势,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新需求,全力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振消费信心,挖掘释放消费潜力。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通过当地各类媒体做好促消费稳增长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大力宣传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促销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四、强化督查问效,确保落实落细。要把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各级重点督查事项,州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市、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效,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各责任单位将重点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于每年1月20日前报州商务局(联系电话:0878—3113559,邮箱:cxzswjyxk@163.com)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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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兴主体行动 |
发展壮大促消费骨干企业。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个转企、企升限,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个体)给予支持。对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年度销售额排名前5名且增速在15%以上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进行奖励。新建、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 |
州商务局 |
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和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有关政策,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帮扶服务,切实纾难解困,不断壮大批零住餐行业市场主体。支持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
州市场监管局 |
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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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鼓励国际品牌企业在我州开设直营门店、引入品牌工厂,提高中高端品牌的投放首位度。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州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引进企业在我州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 |
州投资促进局 |
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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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本土品牌。加大对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和老字号的支持力度,将传统品牌建设与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相结合,培育一批彝绣等民族工艺品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文旅IP。推动老字号企业入驻主流电商平台设立“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扩大“云南老字号”在国内市场覆盖面。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网络适销产品和旅游商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称号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适当支持。推动本地特色餐饮走出去,实施滇菜创新工程,提升滇菜品牌化系列化水平。支持餐饮企业升级配套设施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
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 |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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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拓渠道行动 |
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推动互联网与各类消费业态紧密融合,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抖音、快手等直播电子商务基地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开展“数字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动数字消费成为消费新增长点。扩大“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影响力,鼓励发展智慧旅游。支持电商企业进行原产地直采直销,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对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微小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和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和直播带货达人和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给予奖励。 |
州商务局 |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开展网上购物节活动。联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本地特色产品网上购物推广活动。组织企业在美团、抖音等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携程、“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平台,开展“神券节”、“必吃榜”等专题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组织州内企业参与“云品乐购”活动。组织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三品一标、老字号、县域农产品公共品牌、非遗和优质旅游商品等产品入驻“一部手机云品荟”、“一部手机游云南”商城。鼓励企业利用开展“电商人才直播大赛”、“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火把节等节假日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扩大节庆消费、假日消费,畅通消费“微循环”,加速高原特色农产品“电商化”,加快“楚品出滇”。 |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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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会展经济发展。引导州内商贸企业积极参加中国一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内外展会,拓展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举办小吃节等节庆活动,活跃市场氛围。 |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投资促进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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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供给行动 |
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创新,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景区、网上菜场等新零售业态,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无人零售业态发展,鼓励发展信息消费。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加快发展连锁经营。支持各县市开展连锁经营建设试点,通过品牌连锁企业培育、数字化升级赋能、发展共同配送、促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等重点任务,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整合服务民生的各类业态,优化商品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促进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州商务局 |
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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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借助已有跨境电商渠道,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加快推动中国-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供应链企业落户楚雄;依托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不断壮大楚雄州跨境物流、外汇支付、软件服务、培训教育、知识产权、财税支持、营销推广等,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对接合作,不断优化“互联网+外贸”新型商业模式;加强产业链协作,共同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培养跨境电商人才。 |
州商务局、州外汇管理局 |
州税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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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发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产业集聚效应和平台带动作用,培育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扩大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引导外贸企业打造符合国际品质、适应国内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
州商务局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中国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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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建载体行动 |
积极打造特色商圈。鼓励各县市立足本地旅游、文化、民族等优势,以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国际购物、旅游休闲等为主题,结合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全州推广应用,鼓励对商圈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智慧商圈”。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步行街。对被商务部门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省级示范步行街的给予资金支持。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 |
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各县市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优先配齐居民生活基本保障类业态,不断丰富社区商业业态、补齐设施短板、创新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分别给予资金支持。 |
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
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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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夜间经济业态向多元化发展,把培育壮大夜间消费与美丽县城、特色小镇、旅游景区、度假区建设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城市夜间经济业态,大力发展夜游、夜娱、夜品、夜购等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州内城市夜间消费占比,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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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村镇生活服务便捷性和服务质量,不断强化县域商业承载力和发展活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
州商务局、州供销合作社 |
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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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惠民生行动 |
促进大宗商品消费。以汽车、家电为重点提振大宗消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对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小汽车(含新能源车)给予一定补贴政策。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及下乡活动,鼓励各县市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 |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县市结合民族节庆、突出地方特色,组织开展“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积极整合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资源,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彩云购物节”、“云南名特小吃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对各县市组织举办促消费活动,视开展情况给予支持。 |
州商务局 |
州财政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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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本民生消费。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措施。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突发疫情、地震等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社区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市场保供贡献突出的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
州发展改革委 |
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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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优环境行动 |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审批流程,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且活动为相同主办方和参展商的,实行1次许可。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能力的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推行临时外摆活动。 |
州发展改革委 |
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业信用共享与应用,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健全跨部门联合消费维权协调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体验,推动形成良好消费环境。 |
州市场监管局 |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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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支持在重要交通枢纽、各类宣传平台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宣传,吸引外地游客来楚雄消费。政府部门指导或主办的促消费活动,可申请公益广告发布渠道,按照公益成本价支付有关费用。 |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政府新闻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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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统筹财政资金对全州促消费工作给予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住宿、餐饮等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 |
州财政局 |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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