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

索引号:shangwj-/2023-0926001 公文目录:抓外贸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的通知》(云商发〔2022〕8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外贸做大总量,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贸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以“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贸易、大贸易带动大产业”的要求,加快贸易方式、商品结构、跨境运输、要素市场及交易中心等转型升级,推进外贸“买周边到全国、卖全国到周边”,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助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州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80亿元,外贸依存度达到10%。国际市场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不断优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取得进展,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贸易模式创新取得明显进展,全州外贸实现创新、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做大贸易总量

1.做大外贸出口。完整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的内涵,坚持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并举,坚定不移扩大外贸出口。依托重点产业,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支持鼓励隆基、晶科、宇泽、龙佰等大型新材料企业发挥规模优势和国际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野生食用菌、果蔬、花卉等高原特色农产品扩大出口规模,到2025年,全州工业制成品外贸规模达到160亿元以上,农产品出口达到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扩大进口。扩大产业发展所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短缺资源进口。鼓励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和重要生产资料进口。支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民生产品进口。促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到2025年,全州进口规模达10亿元。(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推动楚雄高新区、禄丰、武定、牟定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机制体制,引进和培育贸易新主体,充分发挥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加工贸易产业链,夯实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提升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州加工贸易取得新进展。(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发展服务贸易。发挥旅游、运输、建筑等重点服务贸易领域优势,发展对外旅游服务,推动文化、教育、传媒、中(彝)医药等服务贸易发展,积极培育通信、金融、信息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到2025年,力争服务贸易额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达1%。(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楚雄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培育贸易新动能

5.推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开展B2B出口、9610、1210等跨境电商模式,引进具有带动作用的大型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推动现有外贸进出口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和推动更多优秀企业、优质商品通过与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敦煌网、易贝(eBay)等平台对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境外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发展海外仓。支持企业布局东南亚南亚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节点海外仓。支持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与省内已建立海外仓企业共用资源渠道,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物流时效。推广“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模式,鼓励州内加工制造企业开展企业对企业对客户(B2B2C)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行一般贸易出口到海外仓。(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金融办、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坚持培育与引进相结合,支持有实力的外贸流通企业向综合服务企业转型,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用保险、物流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外贸主体

8.培强壮大贸易主体。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经营能力和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落地楚雄发展。激发产品在国际市场有销路的企业尽早实现进出口。推动供货出口、委托出口转自营出口。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在优势工业品、特色农产品等行业,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外贸大企业”。到2025年,全州外贸规模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5户、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10户。(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三外”联动发展。强化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发展,发挥外资在引进先进技术、优化进口结构、吸引海外客户等方面带动作用,积极扩大进出口。支持企业到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和投资建厂,增强境内外园区联动,完善产品产业链布局。支持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带动设备、装备、原材料及品牌、服务和技术标准走出去,促进贸易发展。(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外办、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拓多元化市场

10.推进市场多元化。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参会参展组织工作,举办推介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抢抓订单,开拓市场。积极争取各类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邮寄展品等方式参加境外国际知名展会。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营销推广。力争每年参加境内外展会的企业50家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构建境外营销体系。支持企业设立国(境)外分支机构、建立营销网点,在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布局专卖店、仓储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商务平台、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等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到2025年,实现对东盟贸易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开放型平台建设

12.发挥开放型平台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产业园区等稳外贸稳外资主阵地作用,“一区一策”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吸引企业入区发展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产业,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力争开放型平台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培育特色产业基地。支持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特色产业申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基地建立服务工作站,推进“政府+基地工作站”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培训、特色产业展会、推介会等促进外贸发展活动,提升基地影响力和辐射面。到2025年,全州新增外贸转型升级基地1个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畅通贸易大通道

14.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陆海国际联运物流节点建设,布局完善跨区域物流网。实施物流枢纽建设和物流体系培育工程,进一步完善跨境物流基础设施,构建“出滇入川、互联互通、衔接国内、对接国际”的“两横三纵”公、铁、水、航、管综合物流通道。积极主动融入以中老铁路为重点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大通道建设,发展跨境物流,通过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贸易。(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与滇中海关建立更加紧密的关地合作关系,畅通关企沟通渠道,问需于企、精准服务,为我州外贸企业在进出口通关、检验检疫、跨境运输、信用认证等提供“一企一策”优质快捷服务,提升通关效率。加强与昆明海关对接协调,推进昆明海关驻楚雄办事处筹建工作。(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财税金融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引导作用,完善绩效评估体系,优化支持方向和方式。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增加授信规模,提供融资便利。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通过远期结售汇等方式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逐步扩大经常项目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健全完善“政银企保”衔接机制,鼓励开展外贸订单、信保保单、应收账款质押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商务局、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发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政策、数据对接、信息共享、资信调查、国别风险研究等方面优势,开展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对中小微出口企业的政策性普惠保障支持规模和覆盖面,帮助企业防范海外业务风险,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商务局、楚雄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重点任务,将稳外贸工作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按照清单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运行分析调度。全面实施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对、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加强外贸运行调度分析和预警监测,强化为企服务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运行监测与联系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楚雄州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全力做大贸易总量

1.做大外贸出口

依托重点产业,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支持鼓励隆基、晶科、宇泽、龙佰等大型新材料企业发挥规模优势和国际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野生食用菌、果蔬、花卉等高原特色农产品扩大出口规模,到2025年,全州工业制成品外贸规模达到160亿元以上,农产品出口达到10亿元以上。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扩大进口

扩大产业发展所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短缺资源进口。鼓励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和重要生产资料进口。支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民生产品进口。促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到2025年,全州进口规模达10亿元。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加工贸易

推动楚雄高新区、禄丰、武定、牟定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机制体制,引进和培育贸易新主体,充分发挥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加工贸易产业链,夯实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提升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州加工贸易取得新进展。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发展服务贸易

发挥旅游、运输、建筑等重点服务贸易领域优势,发展对外旅游服务,推动文化、教育、传媒、中(彝)医药等服务贸易发展,积极培育通信、金融、信息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到2025年,力争服务贸易额占全省服务贸易的比重达1%。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楚雄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积极培育贸易新动能

5.推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探索开展B2B出口、9610、1210等跨境电商模式,引进具有带动作用的大型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推动现有外贸进出口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和推动更多优秀企业、优质商品通过与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敦煌网、易贝(eBay)等平台对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境外销售渠道。

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发展海外仓

支持企业布局东南亚南亚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节点海外仓。支持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与省内已建立海外仓企业共用资源渠道,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物流时效。推广“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模式,鼓励州内加工制造企业开展企业对企业对客户(B2B2C)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行一般贸易出口到海外仓。

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坚持培育与引进相结合,支持有实力的外贸流通企业向综合服务企业转型,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用保险、物流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国际市场。

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培育壮大外贸主体

8.培强壮大贸易主体

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经营能力和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落地楚雄发展。激发产品在国际市场有销路的企业尽早实现进出口。推动供货出口、委托出口转自营出口。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在优势工业品、特色农产品等行业,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外贸大企业”。到2025年,全州外贸规模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5户、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10户。

州投资促进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三外”联动发展

强化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发展,发挥外资在引进先进技术、优化进口结构、吸引海外客户等方面带动作用,积极扩大进出口。支持企业到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和投资建厂,增强境内外园区联动,完善产品产业链布局。支持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带动设备、装备、原材料及品牌、服务和技术标准走出去,促进贸易发展。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开拓多元化市场

10.推进市场多元化

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参会参展组织工作,举办推介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抢抓订单,开拓市场。积极争取各类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邮寄展品等方式参加境外国际知名展会。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营销推广。力争每年参加境内外展会的企业50家以上。

州商务局、州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构建境外营销体系

支持企业设立国(境)外分支机构、建立营销网点,在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布局专卖店、仓储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商务平台、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等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到2025年,实现对东盟贸易100亿元以上。

州商务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开放型平台建设

12.发挥开发区园区主阵地作用

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产业园区等稳外贸稳外资主阵地作用,“一区一策”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吸引企业入区发展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产业,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力争开放型平台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5%以上。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培育特色产业基地

支持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特色产业申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基地建立服务工作站,推进“政府+基地工作站”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培训、特色产业展会、推介会等促进外贸发展活动,提升基地影响力和辐射面。到2025年,全州新增外贸转型升级基地1个以上。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畅通贸易大通道

14.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

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陆海国际联运物流节点建设,布局完善跨区域物流网。实施物流枢纽建设和物流体系培育工程,进一步完善跨境物流基础设施,构建“出滇入川、互联互通、衔接国内、对接国际”的“两横三纵”公、铁、水、航、管综合物流通道。积极主动融入以中老铁路为重点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大通道建设,发展跨境物流,通过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贸易。

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畅通贸易大通道

15.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与滇中海关建立更加紧密的关地合作关系,畅通关企沟通渠道,问需于企、精准服务,为我州外贸企业在进出口通关、检验检疫、跨境运输、信用认证等提供“一企一策”优质快捷服务,提升通关效率。加强与昆明海关对接协调,推进昆明海关驻楚雄办事处筹建工作。

州商务局、州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财税金融政策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引导作用,完善绩效评估体系,优化支持方向和方式。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增加授信规模,提供融资便利。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通过远期结售汇等方式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逐步扩大经常项目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健全完善“政银企保”衔接机制,鼓励开展外贸订单、信保保单、应收账款质押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服务。

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商务局、人民银行楚雄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

发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政策、数据对接、信息共享、资信调查、国别风险研究等方面优势,开展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对中小微出口企业的政策性普惠保障支持规模和覆盖面,帮助企业防范海外业务风险,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州财政局、州商务局、楚雄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