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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关于对楚雄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266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彭长达委员:
关于推动全州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11040266号)交由我单位主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委网信办、州市场监管局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监管体系”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6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参与主体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对直播电商的准入门槛、主播资质、商品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规定,对各部门在直播电商监管中的职责分工、跨地区监管合作、打击跨地区的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明确。待国家《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生效后,将为直播电商的常态化监管提供依据,直接约束直播电商的各类参与主体,也为直播电商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弥补直播电商领域的监管空白。
二、关于“强化平台责任监管”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当前主流的直播电商平台主要以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腾讯、小红书等头部电商平台为主,总部主要聚集在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城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6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中,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明确平台经营者要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要求直播平台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置;要求直播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待国家《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生效后,将从直播电商平台(源头端)对电商直播进行监管,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委网信办、州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合规经营。
三、关于“加强主播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人社、商务等部门结合用工需求、职业技能需要、行业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并加强培训机构、培训教师的管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严格培训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等方面的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严格考试纪律,考试不合格一律不颁发相关证书,进一步提高网红主播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2024年1月-2025年5月期间,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职业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共计584人,取得证书487人,其中: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设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技能培训308人次,获得技能等级证书255人次;开展电子商务师(设网商、跨境电子商务师、电商咨询师三个工种)技能培训276人次,获得技能等级证书232人次;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直播),共有3282人取得网络创业培训(直播)合格证。商务部门在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开展直播电商培训1678人次。待国家《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生效后,将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权利义务、违规行为及处置等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网红主播经营行为,形成更加有效的约束。
四、关于“提升维权意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市场监管、网信、商务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大力向消费者宣传普及直播电商购物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据统计,截至2025年5月30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投诉、举报5630件,办结50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96万元。待国家《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将从直播平台经营管理、直播间运营、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管,约束直播平台从源头上降低直播电商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同时也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感谢你对楚雄州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商务局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文兴,0878-3118127)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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