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501000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的批复》(楚编复〔2020〕16号)意见,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为楚雄州商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为:负责推进全州电子商务、流通业发展,组织推动重大项目实施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等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持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级统筹项目和10县市项目的实施,实时掌握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督促指导10县市和州级统筹项目做好历次绩效评价、督查检查、复核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下发《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督促各县市出台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做好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结合省州客货邮融合、电商发展及省委领导调研指示等相关要求和示范项目实际,对各县市电商人才、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乡村服务站点、物流服务体系等项目实施和运营情况进行摸底,制定下发《楚雄州国家电子商务及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运营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强化项目市场化运营和成效发挥,及时梳理报送项目实施典型案例及成效经验。组织做好大姚、武定、牟定整体项目和双柏县一期项目的县级验收、州级复核和省级验收复核,做好楚雄市项目接受绩效评价、商务部绩效复核等工作;姚安、永仁正在查缺补漏准备验收中,楚雄、禄丰正在启动二期项目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州建成州级城际配送中心1个,州域快递物流分拨中心2个,10个电商物流分拣配送中心,103个乡镇电商物流配送中心,624个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物流服务、快递网点实现县市、乡镇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3%,在县市物流分拣配送中心配备智能分拣设备,实现县域快递物流集中分拣,在乡村服务站点配备物流寄递设施设备,整合物流运输及物流快递进村资源,探索“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客货邮合作”相融合的物流快递进村模式,逐步畅通州县乡村四级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其中:楚雄市“农村客运+乡村物流”、双柏县“交通+电商+邮政”、姚安县“农村客运+客货邮”的物流进村共配模式上榜国家交通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培育40个电商特色产品品牌,开发网货产品约达200余个,开发策划了400余款网商产品包装,建设农产品SC生产分拣车间实现多品类农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滇韵楚彝”、“彝美优选”、“阳光永仁”等线上店铺,逐步打造集产、供、销为一体的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直播带货、电商普及培训等累计5万多人(次),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更加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更好。
2.推动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持续推动2022年度楚雄市、禄丰市、南华县、大姚县、牟定县的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实施建设,争取到永仁、元谋两个县列入2023年度支持范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2000万元。制定印发《楚雄州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楚雄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指导7个县市共86个具体项目实施,定期梳理县域商业体系项目清单,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验收等,指导督促2022年度项目县市做好省级和国家级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
3.落实落细电子商务和流体业各项政策。制定出台《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15条》,在火把节期间举办第二届电商直播大赛暨“楚品出滇”活动,得到州委领导的肯定。对照《楚雄州打造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州工作方案》,完成20个示范乡镇、202个示范村的打造,基本完成示范州打造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共6个项目,获得中央补助945万元。推动跨境电商有所突破,通过举办跨境电商培训班、与云南建投集团海外仓合作等方式,推动外贸企业、电商企业开展线上海外业务,目前楚雄州共有4户企业在境外建设海外仓,有跨境电商业绩的企业5户,2023年销售额达789.72万元人民币。组织召开电商类市场主体税务、电商政策、法务等政策业务培训会,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的对接,落实《金融支持电子商务类市场主体发展14条措施》,2023年全州累计共有115户电商企业获得贷款1.48亿元的支持,极大地促进电商类市场主体发展。
4.多举措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生猪活体储备项目,争取到财政资金80万元,开展生猪活体储备10000头;组织企业争取州级冻肉储备资金22.35万元,实施州级冻肉储备150吨。牵头制定了《楚雄州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建立市场保供重点企业名录,涵盖66户生活必需品企业和17户成品油企业,为69户汽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企业办理备案;对3户新车销售企业、3户二手车销售企业、1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2户成品油流通企业、2户拍卖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积极参加“进博会走进云南”、第7届南博会的组织筹备,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洽会、博览会,组织电商企业、商贸市场主体等参与彩云电商消费券、彩云消费券发放等,协助做好商贸市场主体的归口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市场主体培育、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等工作,做好现代物流产业招商组相关工作,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
5.做好电子商务和流通体系相关统计工作。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对接,做好电子商务大数据监测相关工作,2023年1-12月,楚雄州实现网络交易额135.82亿元,同比增长17.06%;网络零售额37.28亿元,同比增长18.48%;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2.87亿元,同比增长20.01%。做好全州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工作,按月汇总全州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州在库统计电商企业286户,其中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电商企业达101户;按照商务部要求,督促6户电商典型调查企业按时报送月报表、年报表。做好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督促175户在库现代物流企业按时报送季报、年报,协调州级相关部门提供宏观数据,按季度编制《楚雄州现代物流业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构建“5+6”现代产业体系界定产业的统计监测范围,牵头做好现代商贸物流业开展非一套表单位重点调查、采集相关产业企业数据工作,按季收集交通、邮政、农业农村、林草、应急、粮食储备、批零住餐等四下法人样本企业(约43户)基层表,并向州统计局报送汇总数据。做好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投资统计,2022年,全州商贸物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共有16个,总投资72.13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3.78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3.78亿元,占年度的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下级单位,无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无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1793.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793.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9143.76元,增长2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9143.76元,增长24.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调入人员1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1793.25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793.2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9143.76元,增长24.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9143.76元,增长24.28%,项目支出0.00元;上级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调入人员1名,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793.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3474.59元,占基本支出的94.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318.66元,占基本支出的5.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793.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9143.76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调入人员1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536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部门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23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43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7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电子商务和流通业促进中心资产总额155.09元,其中,流动资产155.09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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