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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2-0930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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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政府批准的“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方案,楚雄州商务局为州政府组成部门,是主管全州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商品流通,主管商务服务业及行业管理,制定对外贸易、国际投资和流通政策,指导、促进国际经济合作,调控国内贸易市场的宏观经济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策供给,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政策措施,及时兑现2021年度各项稳增长资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扎实开展挖潜力促消费专项行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是推动我州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发挥好家政服务业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四是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点的消费市场开拓和服务工作,设立电商服务点,完善物流配送,扩大农村居民消费。

2.着力提振信心,千方百计稳外贸。一是及时兑现州外贸进出口奖励补助资金,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积极申报中央、省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二是紧盯外贸重点龙头企业,加强监测和调研分析,及时预警应策,进一步发挥重点外贸企业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大对我州委托出口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争取自营出口,扩大我州外贸出口额。四是做好外贸企业政策宣传、跟踪服务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扩大对外贸易渠道,优化外贸结构,分散国际贸易风险。

3.深化改革开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一是全力以赴推进楚雄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吸引外资的“盲点”、“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营造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我州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4.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打造滇中物流枢纽。认真履行楚雄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推进现代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培植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流动经济发展。

5.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州。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完善州县乡村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互联网+”与工业制造、传统商贸行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领域高度融合,探索创新新零售等新型商业模式,打造基础设施完备、产业生态完善、交易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支撑体系较强、发展环境较好、具有区域辐射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商务示范州。

6.加强监测调控,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加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监测,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确保市场运行稳定。根据此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调运机制,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断供。

7.提高站位,强化督查,全力做好商务经济“稳增长”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要严格落实经济运行分析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及时将商务主要经济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各科室,实行挂图作战,紧盯目标,强化跟踪问效。二是要认真做好商务部门涉及GDP基础指标数据上报工作。

8.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保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商务局内设党总支办(人事教育科)、办公室、流通体系科、市场秩序科、政策法规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国际贸易科、贸易发展科、商务运行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10个职能科室。另设有“楚雄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物流产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外贸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走出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多个办事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5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8.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收入1758.65万元,比去年2343.82万元减少585.17万元,减少24.97%,其中:财政拨款1758.65万元,比去年2343.82万元减少24.97%。其他收入0万元与去年0万元相同。2021年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预算实行控制数管理,预算控制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6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31万元,占总支出的54.97%;项目支出793.34万元,占总支出的4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总支出1761.65万元,较2020年度2355.23万元减少593.58万元,减少25.2%,其中:基本支出968.31万元,较2020年948.35万元增加19.96万元,增加2.11%;项目支出793.34万元,较2020年1406.88万元减少613.54万元,减少43.61%。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省州各项政策规定,项目经费预算实行控制数管理,预算控制数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8.31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968.31万元,较2020年948.35万元增加19.96万元,增加2.1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4.6万元,人均2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71万元,人均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正常增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3.34万元。项目支出793.34万元,较2020年1406.88万元减少613.54万元,减少43.61%。项目经费预算实行控制数管理,预算控制数减少。其中: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部分309.64万元;2021年度第三批“彝乡英才”培养工程项目专项经费(彝乡电商创业人才)160万元;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59.67万元;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1.6万元;2020年省级第三批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资金57.97万元;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及支持服务贸易项目资金21.37万元;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支援楚雄州专项资金40万元;2021年驻点招商工作经费23.72万元;楚雄州“十四五”对内对外开放高地建设规划、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3.58万元;楚雄综合保税区州级项目前期经费1.89万元;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经费3万元等。以上全部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各项目均已完成当年工作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65万元,比2020年2355.23万元减少593.58万元,减少25.2%,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预算实行控制数管理,预算控制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及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上海帮扶楚雄农产品展销对企业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8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8%。主要用于2020年省级第三批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资金57.97万元;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及支持服务贸易项目资金21.37万元;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部分309.64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6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7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56.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落实制度标准,并且近年来由于疫情原因接待次数减少,所以接待费减少;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相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6万元,减少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5万元,减少3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1万元,减少6.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落实制度标准,并且近年来由于疫情原因接待次数减少,所以接待费减少;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64.85%;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占35.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查、商务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2万元,较2020年80.29万元增加3.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入一批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021年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落实制度标准,所以接待费减少;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2021年新购入一批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76.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37万元,固定资产195.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7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入办公用电脑一批。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6.63

181.37

195.26

35.14

160.1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