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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0-0610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06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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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六、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项目预算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楚雄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楚雄州商务局为州政府组成部门,是主管全州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商品流通,主管商务服务业及行业管理,制定对外贸易、国际投资和流通政策,指导、促进国际经济合作,调控国内贸易市场的宏观经济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商务局内设办公室、市场秩序科、流通体系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国际贸易科、贸易发展科、商务运行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10个职能科室和1个党总支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另设有“楚雄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物流产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外贸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走出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办事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策供给,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政策措施,及时兑现2019年度各项稳增长资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扎实开展挖潜力促消费专项行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是推动我州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发挥好家政服务业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四是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点的消费市场开拓和服务工作,设立电商服务点,完善物流配送,扩大农村居民消费。

2.着力提振信心,千方百计稳外贸。一是及时兑现州外贸进出口奖励补助资金,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积极申报中央、省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二是紧盯外贸重点龙头企业,加强监测和调研分析,及时预警应策,进一步发挥重点外贸企业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大对我州委托出口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争取自营出口,扩大我州外贸出口额。四是做好外贸企业政策宣传、跟踪服务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扩大对外贸易渠道,优化外贸结构,分散国际贸易风险。

3.深化改革开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一是全力以赴推进楚雄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吸引外资的“盲点”、“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营造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我州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4.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打造滇中物流枢纽。认真履行楚雄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推进现代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培植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流动经济发展。

5.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州。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完善州县乡村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互联网+”与工业制造、传统商贸行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领域高度融合,探索创新新零售等新型商业模式,打造基础设施完备、产业生态完善、交易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支撑体系较强、发展环境较好、具有区域辐射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商务示范州。

6.加强监测调控,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加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监测,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确保市场运行稳定。根据此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调运机制,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断供。

7.提高站位,强化督查,全力做好商务经济“稳增长”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要严格落实经济运行分析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及时将商务主要经济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各科室,实行挂图作战,紧盯目标,强化跟踪问效。二是要认真做好商务部门涉及GDP基础指标数据上报工作。

8.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保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 离休7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7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07.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财务收入包括财政项目收入1453.00万元,上年不包括财政项目收入,另人员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76.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76.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6.95万元(本级财力2276.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上年对比增加1607.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包括财政项目收入1453.00万元,上年不包括财政项目收入,另人员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76.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7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5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项目经费未预算到部门,今年预算到部门所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1301行政运行:501.41万元;2011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0万元;2011304对外贸易管理:500.00万元;2011307国内贸易管理:20.00万元;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933.0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8.0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0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2.1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6.0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2,276.95万元。

基本支出823.95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4.33万元;30102津贴补贴:184.32万元;30103奖金:88.8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0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0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1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6.06万元;30201办公费:12.08万元;30205水费:0.68万元;30206电费:1.09万元;30207邮电费:2.8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60万元;30211差旅费:10.50万元;30215会议费:0.80万元;30216培训费:0.3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8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6.20万元;30228工会经费:6.5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31.68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3.1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30301离休费:97.70万元;30302退休费:75.40万元;30305生活补助:0.95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5.34万元。

项目支出1,453.00万元,其中: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1453.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31万元,较上年减少3.29万元,下降28.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44.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38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落实制度标准,所以接待费较去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1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6.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29万元,下降6.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相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 2018年4季度至2019年3季度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促销及新达限法人企业奖励补助及批零住餐销售奖励530万元。

为加快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州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1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8〕7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对2018年4季度至2019年3季度年销售额分别达2000万元、500万元的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并转为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的102户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升规达限纳入统计的3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

2019年,全州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2.1%,增速名列全省第十;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2.4%,增速名列全省第六;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4.8%,增速名列全省第五;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7.2%,增速名列全省第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30%。

2.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

为推动我州外经贸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5〕29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对年度外贸出口实现正增长且出口规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州内外贸企业,按出口规模和出口增量给予扶持奖励;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照其实际支付出口信用保险费扣除国家、省补助后的50%予以补助。

据海关统计,2019年楚雄州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101078万美元,同比增长18.60%。

3.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113万元。

为加快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州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1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8〕7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对2018年州级稳增长网上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企业,按网上销售额2%进行奖励。

4. 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90万元。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3号)文件精神,州级财政按照每个乡村新型商业中心100万元、县市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 楚政办发〔2016〕7号)(四)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扶持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对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验收合格的大型批发市场,州级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扶持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对列入省级支持的市场建设项目,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州级一次性再补助30万元。

(一)元谋县黄瓜园镇新型商业中心建成可以带动周边100人就业,极大的方便当地的群众的生活,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辐射带动周边的江边乡、物茂乡等乡镇的发展,也可为点连村委会下点连村年增加村集体收入40万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禄丰县仁兴新型商业中心建成好可以带动周边150人就业,并能为当地人民提供创业机会和创业平台。

(三)楚雄市鹿城镇东兴社区东兴综合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方便了周边居民购买蔬菜等农产品,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推动了楚雄市创建文明城市申报工作,带动了周边群众214人就业,年新增交易额可达165.77万元。

(四)楚雄市新福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方便了周边居民购买蔬菜等农产品,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推动了楚雄市创建文明城市申报工作。

(五)楚雄市鹿城镇东路水果批发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后,改善了东路水果批发市场的营商环境,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推动了楚雄市创建文明城市申报工作,提高了东路水果批发市场的吸引力,项目完工后新增交易额126.86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7.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0.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1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商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州商务局

                                                                                                        2020年6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30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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