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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关于给予楚雄市前进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0-0601001 公文目录:结果公示 发文日期:2020年06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楚商复〔2020〕5号 成文日期:

楚商复〔2020〕5号

楚雄市商务局: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相关事项的通知》(云商市〔2019〕23号)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商市〔2019〕32号)有关规定,经州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业务科室审核,并公示无异议,楚雄市前进加油站(详见附表)符合搬迁建设条件,现给予确认,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概况

使用规划点:《楚雄州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中楚雄州楚雄市市域加油站布点规划现有加油站33号。

建设主体: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期限:6个月。

二、相关要求

(一)投资人持此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投资备案、规划、城建、国土、消防等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在三年内不建设的,我局将重新受理申请。

(二)投资人如因土地等特殊原因在建设期内未能按期建设的,须向项目所在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原则上可以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2年。不得隐瞒或非法转让规划确认批复文件,一经查实,商务部门将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撤销其规划确认批复,不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三)新建加油(加气)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50156—2012)及有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并按批准规模和地址建设。如擅自改变建设规模或地址,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加油站建设期间,所在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适时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及情况;加油站建成后,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2人以上实地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逐级审验,审验合格后由楚雄州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企业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经营。

此规划确认批复文件有效期为3年(2020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

 

楚雄州商务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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