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楚雄州商务局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热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有效推进了我州商务领域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楚雄州商务局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37条(其中:本部门文件30条,规划信息3条,统计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招标采购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扶贫信息9条,人大建议2条,政协提案3条,其他信息478条),在楚雄州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62条;二是梳理完善7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现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事服务同源管理,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办事力争“最多跑一次”,1-12月,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商务局窗口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9件,其中:自然人办件0件,法人办件79件,均在要求办理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超时限办理现象,办结率为100%;三是牵头负责主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政协提案,均在时限要求内办理完毕并已在州商务局网站“提案建议”专栏中公开;四是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每季度对本部门重要政策解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缺补漏,2019年公开政策解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楚雄州商务局关于明确文件起草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逐级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送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二是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及投诉、行政复议申请。三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在州商务局网站上设立“政务咨询”栏目,全年我局政务咨询互动4次,均已在要求时限内给予答复。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坚持把楚雄州商务局网站作为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通过对门户网站进行整合改版,提高了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数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快信息更新频率。二是充分运用楚雄州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商务信息和政策解读,实时推送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部门网站建设,对版面进行改版优化,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的学习培训,提升运维管理水平。三是按照州政府统一部署,开通使用“12345”政府热线网上平台,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商务局窗口专人负责“12345”热线的办理。2019年,州商务局未接到政府热线咨询电话。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为更好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州商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机构改革和科室人员轮岗后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2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做到工作有部署、有分工、有细化、有检查、有考核。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制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019年州商务局参加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32人次,做到了人人参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工作。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信息采集、保密审查及考评奖惩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分别进行保密审查后方能公开,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精准、真实可靠。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同该科室工作挂钩,相关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年终纳入单位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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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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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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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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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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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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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1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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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8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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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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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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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7.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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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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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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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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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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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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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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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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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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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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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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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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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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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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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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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更新的速度较慢,时效性不足。
二是公开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
三是公开信息的文字把关有待加强,错漏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是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科技信息,努力畅通以网站为主要载体的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楚雄州商务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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