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稳增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商信〔2017〕17号)和省商务厅通知要求,结合《楚雄州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项目业主申请,县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审查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符合2017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的申报条件。现对拟报省商务厅2017年云南省稳增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奖励项目—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7年9月8日至9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
楚雄州商务局市场流通科 王永俊 电话:0878-3118127
楚雄州财政局企业科 陈颖琳 电话0878-3123314
楚雄州商务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