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云商发﹝2016﹞2号)要求,楚雄州2015年度新增典当行申报受理工作从2016年2月1日开始,截至2016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申报事项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方案》要求办理,详情请咨询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商务局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杜亚男 3112995 6160857
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
2.云南省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方案
楚雄州商务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