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结合我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州商务局决定从8月至10月底,在县级自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州商务局领导带队对全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内容
(一)县市经信部门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反恐涉恐、应急保供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二是部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综合督查、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交办及整改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等责任制落实情况;五是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六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情况;七是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登记建档和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八是区域内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底数和监管情况;九是涉恐隐患排查情况;十是应急保供落实情况。
(二)企业检查内容。一是各县市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企业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及录入“云南省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五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六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七是应急管理情况;八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二、督查检查
由州商务局牵头,对10县市及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长:唐思虎 州商务局局长
成员:张汝祥 州商务局贸易发展科负责人
负责督查楚雄市、楚雄开发区、双柏县。
第二组:
组长:李枝权 州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胡建明 州商务局商务运行科科长
负责督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
第三组:
组长:李 银 州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吴 磊 州商务局主任科员
负责督查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牟定县。
三、交叉检查
楚雄市、永仁县互查,双柏县、元谋县互查,南华县、武定县互查,大姚县、禄丰县互查,姚安县、牟定县互查。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督查频次。督查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交叉检查每年开展1次。每次督查检查不少于3户企业或重点场所、2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督查检查需要专家参与检查时,由局安委办确定,专家参与时专家负责查找问题和隐患,安全监管人员负责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强化问题交办。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办的隐患和问题的督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建议,限期整改完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督办通知单》,及时交由属地政府跟踪督办,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责成属地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相关情况要及时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三)严格工作纪律。督查实行突击方式进行,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坚持问题导向访实情、查问题,要突出检查重点,详细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和隐患,确保督查实效。
(四)确保工作时效。各县市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局大检查实施方案,抓紧做好自身和行业领域企业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及时完善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各县经信局要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国务院、省安委会办公室派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并及时报告情况。
联系人:吴磊
联系人电话:3118127
电子邮箱:863780240@qq.com
楚雄州商务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