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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关于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19-070317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各县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100号)要求和省商务厅安全生产部署,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州商务流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县市经信局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检查、落实整改,检查重点如下。

(一)商贸物流业企业。重点检查商贸物流业安全生产 “五落实、五到位”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检查商场超市改造是否履行消防备案审查、促销活动备案等审批手续。涉及用气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煤气安全“五个必须”情况。

(二)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和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电器、线路安全状况;检查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栓、水带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完好;检查和拆除违规搭建易燃挡棚,值班值守制度等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等。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组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门力量,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全面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检查加油站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加油站建设和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相关规范。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抓好日常检查、突出节假日重要时段,集中4个月时间(2017.7—2017.10)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自查自改(7月)。

商贸物流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于7月30日前报送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

县市经信局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自查。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摸清商务流通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8—9月)。

各县市经信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走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确保商贸物流企业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和总结(8—10月)。

实地督查和交叉检查。州商务局将在10月30日前分组对10县市经信局及开发区经贸局工作开展情况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组织10县市经信局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另文通知。在检查督查的基础上,开展分析评估,针对突出问题,形成商务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分析评估报告,全面掌握商务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安全生产促销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在10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评估报告报州商务局。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五个一批”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施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各县市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县市经信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所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州商务局成立成以州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思虎任组长,副局长李银、李枝权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经信局也要成立局长挂帅、分管副局长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部署并督促有关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自改,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隐患整改要达到100%。

(二)强化配合,从严执法。各县市要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为抓手,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合约谈、案件移送机制,强化跨行业、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通报,及时移送违法违规案件。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经信局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积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要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等形式公开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到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经信局要定期汇总梳理上报工作推进情况。8月31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10月3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要按月报送相关统计表和“五个一批”清单;每半月报送1次工作简讯。各县市经信局要各明确1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和检查对接联系等工作,7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州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吴磊3118127;邮箱:863780240@qq.com)。

附件: 1.楚雄州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个一批”统计表

2.楚雄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统计表

3.楚雄州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信息统计表

4.楚雄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关闭取缔企业名单

5. 楚雄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楚雄州商务局

2017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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