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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农业局 关于转发《云南省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19-070312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各县市经信局、农业局:

为加强部门协作,大力推进我州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现将《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商市〔2017〕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

将元谋县作为我州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县,以冬早蔬菜、水果为主要上线产品,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开展电商产品标准化试点,培育农业农村品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可追溯体系,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倒逼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和品牌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二、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

以楚雄市为重点,加快社区农产品体验店和配送点建设,支持“瓜棚豆架”等农产品电商企业,积极稳妥试点家庭定制消费。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全面融合对接,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电子商务。

三、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配合实施电子商务百万带头人计划,借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等项目,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完成元谋县1万人培训工作。

四、强化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市经信局、农业局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工作。整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有机结合,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投入试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金融、用地、办公用房等方面优惠,并在资质认证、项目审批、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政策宣传、总结试点经验、挖掘典型示范,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州商务局、州农业局。

附件: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农业局

2017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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