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楚雄销售分公司: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040号)及《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4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州VI标准成品油质量升级期间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督促指导。根据方案要求,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全州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各县市经信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油库和加油站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油品置换,按要求更新产品标识,明确标注所售油品名称、牌号和等级。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经信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监督,对成品油购、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严格检查。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从无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督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成品油置换升级期间的安全运营。
三、确保市场供应。各县市经信局要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做好市场供应信息的收集,出现市场供应异常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指导中石化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等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制定国Ⅵ标准成品油质量升级置换和配置计划,根据所属油库的地理位置、存储接卸设施和辐射范围内的交通状况,划分油库的应急供应范围,保证符合标准成品油的市场供应,确保成品油置换升级期间市场平稳有序。
楚雄州商务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