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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5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楚雄第一期)”发放通告

来源:楚雄州商务局     作者:普明锋    发布日期:2025-07-02    点击数:





为大力提振汽车消费,楚雄州决定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楚雄第一期)”发放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5年7月3日8:00起。

(二)活动地点。楚雄州内报名参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楚雄第一期)”发放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门店)。

二、发券范围

按照“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适当调整”原则,对个人消费者在楚雄州范围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门店)购买全新7座及以下乘用车(包括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楚雄州辖内,新车注册登记地不限。

三、发券标准

根据个人消费者在楚雄州内参加活动汽车销售企业(门店)购买新车发票价格(以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准)分两个档次发券。新车发票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含)的发券4000元(现金抵扣4000元),新车发票价格10万元以上的发券5000元(现金抵扣5000元),新车发票价格5万元以下的不参与活动。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受人员地域、户籍限制。

四、投放平台

云闪付App平台、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工银e生活

五、发放流程

(一)领取消费券。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或支持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的工行e生活APP线上领取“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消费券(楚雄第一期)”,消费券领取后次日24:00时前有效,逾期失效,可重复领取。每日8点开始领取。单用户单日仅能领取1张,活动周期内最多可领5张。

(二)核销消费券。核销人与领券人需为同一人,采用“支付立减”方式,消费者选定符合发券条件的汽车后,在参与活动的企业(门店)现场,使用云闪付APP或支持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的工行e生活APP付款码,完成一笔10000元(含)以上的交易即可完成消费券的核销,享受优惠后的金额。单用户活动周期内仅可核销一张。尾款的支付形式不限制。

新车发票价格和消费券的核销档次一一对应,消费券不支持降档使用。

个人消费者核券需配合汽车销售企业(门店)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要“三个一致”(即:发票时间与活动“购车时间”一致,参与活动车辆销售企业名称与开具发票企业名称一致,机动车发票的购买人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为确保系统识别,推荐使用第一联);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副页);

5.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

6.其他相关资料。

六、退货规则

(一)如汽车交易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将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含消费券抵扣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账户。

(二)如汽车交易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时,消费者在该次交易中已使用的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的,系统将退还该消费券,消费者可在次日通过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

(三)如汽车交易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时,消费者在该次交易中已使用的消费券已过有效期,则该次交易已使用的消费券不做退还。消费者可根据消费券发放流程规定重新领取。

(四)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订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或撤销交易的,将导致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七、咨询及投诉渠道

市民及商家可通过消费券投放客服热线(95516、0878-3391833、0878—3127918)进行咨询和投诉。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商务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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