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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商务局关于“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申请通知及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0-14    点击数:




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

一、申报对象

在楚雄州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具有思想道德素质好、创新创业能力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层次电子商务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信用、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勇于创新、艰苦创业、爱岗敬业精神,思想政治表现好。

(二)核心条件

申报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网络达人、主播:通过短视频制作、网络直播,宣传推荐楚雄州风土人情、人文地理,注册账户两年以上,并有相关账号活跃度证明,或者粉丝量超过10万人以上,在楚雄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达人、主播。

2.带货主播:从事新业态直播电商发展,以销售楚雄州高原特色农产品,上年度直播销售额达30万元以上的直播人才。

3.电商销售:上年度电商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并有一定就业带动或税收贡献大的电商企业负责人或个人。

4.跨境电商:探索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并在评选上年度跨境电商销售额达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商创业人才。

5.凡是有不良信用及违法违纪情况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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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推荐。2022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楚雄州“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商务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择优向州商务局推荐。

(二)资格审查。州商务局根据选拔范围与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专家评审。2022年12月15日前,州商务局组织成立“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完成专家评审。

(四)考察了解。州商务局组织对经评审产生的人选进行考察了解,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建议。

(五)报审认定。州商务局根据综合评审和考察等情况,提出“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人选,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支持政策

入选获得“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的人员,州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并在培养期内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时给予优惠。

五、其他事项

入选“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的人员在培养期内,在楚雄州工作未满3年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按程序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同意后,取消“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资格,并退回创业补贴资金。

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楚雄州“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杨娇娇15891804516

详细内容可下载查看附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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