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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深入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8-13    点击数:




 楚商通〔2020〕 号

 

楚雄市、禄丰县商务局,各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现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深入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商发〔2020〕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试点工作。要把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作为发展夜间经济的重要抓手。要按照《云南省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方案》(云商发〔2019〕38号)文件要求(附件3),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

二、积极组织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动员区位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知名度高、带动作用强的步行街项目承办主体,认真填写《云南省级步行街试点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于2020年8月24日前报州商务局贸易发展科。州商务局将择优推荐1-2个试点上报云南省商务厅。

 

附件:

1、商务部关于公布第二批试点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2、南省级步行街试点申报表;

3、云南省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方案。

 

楚雄州商务局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胡建明   电话:31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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