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与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楚雄州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与监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楚雄州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与监测项目
1.2项目编号:YNHH-CX-2020-015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及需求:楚雄州电商大数据监测分析系统
1.5服务期:2020年至2022年(共三年)
1.6采购预算金额:59.8万元
1.7服务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
1.8服务承诺: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企业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企业真实有效的自查询的财务报表”(需有主办会计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章方为有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溢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地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5)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能查询到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7月1日下午17:00时到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兆顺第一城溪苑3单元1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备注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银行账号:251610070900002004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项目采用纸制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10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7 月 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会议室(楚雄市兆顺第一城溪苑3单元1605)。
5.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月8日10时00分。
5.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采招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
联系人:宁科长
联系电话:1398780551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兆顺第一城溪苑D栋三单元1601室
联系人:沈金平
联系电话:15287127723 0878-316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