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税务局、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楚雄支行,各县市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商务局)、财政局,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有序推进云南特色大宗商品国际现货交易中心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商办〔2019〕299号)(下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楚雄市、元谋县、南华县严格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要求,组织拟申请设立交易中心的市场主体按《意见》要求做好坚果、水果、蔬菜、食用菌等交易中心的申报前期工作。
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
有序推进云南特色大宗商品国际现货交易中心建设发
的指导意见(云商办〔2019〕299号)
2.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18〕2号)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州商务局习元勋0878-3118122
州金融办童雷0878-3132182)